备用同步伙伴

更新日期: 2006 年 4 月 14 日

ms151807.note(zh-cn,SQL.90).gif重要提示:
不推荐使用此功能,在未来的版本中将删除它。在新的开发工作中不要使用此功能。建议将合并复制与数据库镜像一起使用,而不要与备用同步伙伴一起使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复制和数据库镜像

合并发布的订阅服务器可与发起订阅的服务器(不是发布服务器)同步。与备用伙伴同步使订阅服务器即使在主发布服务器不可用时也能同步数据。当移动订阅服务器与备用同步伙伴之间具有更快或更可靠的网络连接时,此功能也十分有用。

以下是使用备用同步伙伴的要求:

  • 此功能仅适用于合并复制。
  • 使用自动标识范围处理时,订阅服务器必须与其主发布服务器同步才能接收新的标识范围。
  • 若要避免订阅过期,订阅服务器必须在发布的保持期内与其主发布服务器同步。例如,如果发布保持期是 14 天(默认值),订阅服务器必须至少每 14 天与其主发布服务器同步一次;所有其他同步都可通过备用同步伙伴执行。
  • 备用同步伙伴必须具有订阅所需的数据和架构。
  • 建议通过克隆原始发布服务器中创建的发布来创建备用服务器中的发布。

下列过程和参数与备用同步伙伴有关:

请参阅

概念

SQL Server 2005 复制中不推荐使用的功能

帮助和信息

获取 SQL Server 2005 帮助